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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周刊》今報導,賈靜雯和孫志浩的離婚與爭女官司打了1整年,兩人20日在法官面前簽下具法律效力的和解書,據悉,內容載明「小孩國中以前留在台灣念書,母親賈靜雯必須以小孩為重心,父親孫志浩也確保對小孩的探視權。」分手的兩人終於當舖在過年前圓滿解決女汽車借款兒梧桐妹的教養問題。 2009年初,賈靜雯哭訴孫志浩帶走女兒,經歷赴美尋女,帶女兒回台打官司,去年5月起兩人為監護權激戰,法官一度將小孩判給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引起她不借錢滿抗告,經歷半年,兩方釋出善意和解。 和解具法律效力 孫志浩的律師蔡亞寧證實,兩人在借款法院並透過律師協調多次,已在法官見證下簽署和解書。「這不是私下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他說,兩人和解是因為都釋出最大善意,借貸不能算誰輸誰贏。據悉,賈靜雯釋出的最大善意就是以女兒為生活重心,當全職母親,勢必減少工作時間,收入自然減少,她也不能任意將女兒的隱私公開在網路上。 母女檔喝下午茶 孫志浩原先執意女兒到美國念書,多次協商中退讓,同意女兒念書時由賈靜雯陪伴,寒暑假再由他帶女兒到美國度假。賈靜雯大年初二可與女兒相聚,前天下午她在信義誠品陪朋友和兩個小孩喝下午茶,見小孩玩iPad,她也秀出iPhone,很有愛心、耐心地教小女孩玩電玩,離開前,小男孩大聲說:「我要親妳一百下。」讓她笑得很開心,相關報導請閱今出刊的《時報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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